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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做好2021年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
2021-01-08 15:21   审核人:

各职能部门、教学单位:

根据学校2021年寒假放假安排的通知和郑州科技学院关于开展2020年年终期末安全大检查的通知郑科院〔2020〕113号文件,为切实做好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,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,确保开学后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,现将有关工作事宜通知如下:

1.牢固树立“安全第一、预防为主”的思想,加强领导,明确和落实安全检查责任,落实安全措施,真正做好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。

2.放假前,各单位必须组织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,对所属实验室的水、电线路、门、窗锁具以及防水、防盗、防爆、防污染等设施进行检查;将计算机房、危险品仓库、配电箱和易爆、易燃、气源、气瓶、废液收集存放点等列为重点检查项目进行认真检查。在检查中如发现安全隐患应立即整改。不能立即整改的须制定整改方案,提交学校并报请相关职能部门协助整改。确保放假前整改到位。

3. 假期无实验任务的实验室请做好“防火、防盗、防破坏、防灾害事故” 四防工作,以及“关好门窗、水、电、气”四关工作。

4. 因工作需要寒假期间开展实验活动的实验室,人员出入要做好登记,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定,严格执行相关的操作规程。做好对实验环境与实验项目的风险认知,做好个人防护,实验室内至少两人同时在场才可开展实验工作。

5.实验室寒假仍需使用的,单位领导要安排好实验室使用和管理的各项工作,对使用人员做好安全教育工作,在使用过程中要做好实验室仪器设备使用记录。明确安全责任人,本着“谁使用谁负责、谁主管谁负责”的原则,落实相关责任制。

特此通知。

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

2020年1月7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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