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、 两班制实训执行时间: 上午班:8:00—:11:40,下午班:14:00—17:40; 2、 非两班制实训执行时间: 上午班:8:00—:11:40,下午班:14:00—16:20。 3、 在执行过程中,各院(系)应提前2天与工程技术训练基地(实习工厂)、各实验室联系,并根据工位要求及时提交含有学号的实习(实训)学生名单;协调落实实习(实训)班级的各项教学准备工作,实习(实训)过程中要及时了解学生的实训状况,协助实习实训指导教师做好学生的日常管理工作。 4、 本学期所有实习(实训)计划都是通过各院系的反馈意见而最终确定,如无特殊情况,各单位不得随意更改实习(实训)实施计划,以确保实习实(训)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。如有变动,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计划变更手续,提前与实践中心主任办公室做好信息沟通与反馈,并报请主管院长同意后方能更改。 5、 在实习(实训)前,各院(系)、班级要自行做好安全纪律教育,同时各实施单位要对各班级学生进行考勤;实习(实训)结束后各班级学生应及时填写实习(实训)报告表,并按照每个班级的学号(从小到大)排序后,交实习(实训)指导教师审查评阅并备案。 6、 实习(实训)指导教师应在每班实习(实训)结束后要及时评定实习(实训)成绩;本学期末各实训教学单位应将学生的实习(实训)成绩登记表和实习(实训)报告一同返回院(系)存档,同时按照要求进行网上成绩录入。 7、 各执行单位联系方式: 各实训单位联系方式: 实践中心办公室:56150945 工程技术训练基地:56150980 56150703 电工电子实验室:56150954 微机室实验室:561509948 56150951 综合实验室:56150962 食品实验室:56150941 56150650 各院(系)联系方式: 电气工程学院:56150919 机械工程学院:561506626 工商管理学院:56150976 财经学院:56150890 信息工程学院:56150867 艺术学院:56150785 土木建筑工程学院:56150795 车辆与交通工程系:56150847 食品科学与工程系:56150805 外语系:56150643 体育系:56150884 音乐系:56150895 继续教育学院:56150743 |